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8月14日依法裁定受理佛山市百勤贸易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成立广东富正律师事务所为佛山市百勤贸易有限公司管理人。
债权申报
作为佛山市百勤贸易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于2020年10月1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未依法申报的,不能依照《企业破产法》的程序行使权利。
作为佛山市百勤贸易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若违反规定向债务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使债权人受到损失的,不免除其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的义务。
一债会召开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定于2020年10月9日下午2时30分在法院第七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
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同时,欢迎知悉佛山市百勤贸易有限公司的财产状况或经营情况的人员向管理人反映相关情况。
管理人信息
管理人联系方式:
袁嘉莹:15099877719
欧泳麟:18038845445
管理人联系地址:
附:《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2020)粤0606破45号公告》
公告链接:http://sdfy.shunde.gov.cn/data/main.php?id=473728-709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