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 | 行车不规范、亲人两行泪,律师出援手、生活迎希望
2019-08-17

【案情简介】

2017年1月27日,张先生驾驶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沿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下西太平西街由新桥方向往九江大道方向行驶,行至太平西街103号对开路段时,与对向未靠道路右侧行驶且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黎先生驾驶的无号牌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随即两车着火燃烧,火势迅速蔓延造成车辆严重损坏,张先生全身大面积被烧伤,而黎先生也当场死亡。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黎先生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张先生不承担此事故的责任。

张先生虽然在如此惨烈的交通事故中幸运活了下来,但不幸的是张先生全身大面积烧伤,即将面临的是二十次手术及高额的医疗费用。如此一来,原本美满幸福的家庭,瞬间被冰冷残酷的现实压垮。虽然张先生的妻子通过募捐方式筹集到部分医疗费,但仍是杯水车薪。一时间,绝望的感觉在张先生全家蔓延,瘫痪在床的张先生、身娇力弱的妻子和他们未满3岁的小孩,他们该如何面对充满荆棘的生活和灰暗的未来。

 

【承办经过】

在法治社会,保护公民权益的始终是最具权威的、秉承公平正义的法律。张先生与其妻子商量后决定申请法律援助,佛山市南海区法律援助处接受委托后,指派袁嘉莹作为承办律师,作为张先生的代理人处理该起交通事故案件。

该案虽然责任分明,但负全部责任的黎先生已经在事故中当场死亡,而黎先生无牌驾驶无牌照的摩托车根本没有购买任何机动车辆保险,导致本案向谁索赔、怎样索赔成功是关键点。难道黎先生就能一死了之,留下张先生一家苟活人间吗?

当然不行。依据《继承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诮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还不在此限。”黎先生虽然已经在事故中离世,但受害者张先生仍有权利要求黎先生的继承人的在继承黎先生的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赔偿张先生的损失。

如此一来,便明确了本案的关键。向谁索赔?向黎先生的继承人索赔。如何索赔?以黎先生的继承人继承黎先生的遗产限额赔偿张先生的损失。袁律师多次联系本起事故的交警负责人,取得了继承人的名称。袁律师还去了佛山市公安局人口信息科查询了黎先生继承人的人口信息。由于人口信息并没有反映黎先生与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袁律师还去了黎先生居住所在地的居委会开具亲属证明。最后,案件顺利立案,并经过法院的审理,支持张先生的诉讼请求。但由于黎先生留下的遗产有限,不足以支付张先生巨额的医疗费用及其他后续费用,袁律师便协助张先生申请了交通事故救援基金,为张先生的后续治疗提供了保障。

 

【案件点评】

在诸多种类的案件中,交通事故案件并不特别复杂,但有很大的警醒作用。我国每年发生数百万起大大小小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均在7万以上,累及的家庭更是数不胜数。有购买机动车辆保险的尚且可以为自己、为家人、为对方提供一定的物质帮助和心灵抚慰,但心存侥幸不购买机动车辆保险的,给个人、给社会都会带来沉重的负担。作为一个法律援助律师,帮助张先生一家渡过难关是自己的责任,也很高兴看到张先生一家走出灰霾、重迎希望。但作为一个普通的个体,不免觉得因不规范驾驶导致伤亡的人可怜又可恨。总之,在交通工具多样化的今天,合法驾驶、文明出行,才能平安到家,毕竟安全才是回家最短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