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赔偿 | 小孩在幼儿园受伤,园方不买单怎么办?
2019-08-17

朱某系佛山市某花城幼儿园学生,因被课间打闹的同学碰撞导致右手骨折及右手掌神经断裂。朱某母亲先后带领其在佛山、广州两地进行治疗,但治疗效果均不尽人意;其后,朱某及其母亲便前往香港求医。经过香港医院的治疗,朱某右手断裂的神经得到了恢复,原本已无法动弹的右手又开始逐渐恢复功能,但也因此花费巨额医疗费。


多次起诉校方未果


朱某先前已两次通过诉讼向该幼儿园分别主张了在佛山、广州两地的医疗费用累计数十万元,此次诉讼系朱某向该幼儿园提起的第三次诉讼。诉讼过程中,某花城幼儿园答辩其已在前案中向朱某赔偿了此次意外事故所导致的全部赔偿数额;朱某此次治疗属于无效、过度治疗;朱某在没有医院出具的转诊证明材料的情况下擅自前往香港接受治疗,其亦不承认朱某在香港地区治疗期间所形成的一切医疗记录及费用。


求助广东富正律师事务所,再次成功获赔数十万


富正律所陈晓菲律师接受委托后,首先联系了香港公证律师对在香港地区形成的证据进行公证,以证实此次治疗的真实性;其次,通过列表对比的方式将朱某历次治疗的项目及效果进行对比,清晰的说明此次治疗的有效性;最后,通过仔细查阅前案,分析法官主审思维,从法官判案角度充分论述治疗的必要性

最终,法官认可了我方观点。而在调解过程中,陈晓菲律师代理朱某积极与某花城幼儿园进行沟通,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某花城幼儿园再度向朱某赔偿了数十万元,成功的维护了朱某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