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正律所被指定为佛山市三水区中粤房产开发公司破产清算案件管理人
2021-09-06

   2021年8月12 ,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佛山市三水区国力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佛山市三水区中粵房产开发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参照《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推进破产案件快速审理的工作指引(试行)》规定本案适用快速程序进行审理,并指定广东富正律师事务所为佛山市三水区中粤房产开发公司的管理人。


债权申报



   佛山市三水区中粤房产开发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1年10月3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说明债权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

   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力。佛山市三水区中粤房产开发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一债会召开



   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定于2021年10月199时30分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

   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同时,欢迎知悉佛山市三水区中粤房产开发公司的财产状况或经营情况的人员向管理人反映相关情况。



管理人信息



管理人联系方式:

欧泳麟:18038845445

谢莉莉:18098163528

孙   蕾:13702659617


管理人联系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季华东路31号
天安中心七座19层广东富正律师事务所

附:(2021)粤0607破32号

《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