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孩子,该不该离婚?
2021-06-30
        最近几年,很流行一个词语“原生家庭”,是指子女还没有成婚,仍与父母生活在一起的家庭。原生家庭可以塑造子女的个性,影响子女的人格成长。事实上,每个人或多或少都存下一些性格的陷阱。性格陷阱的形成,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童年成长环境中的不利因素造成的,比如家庭暴力,家庭成员的冷漠、情感缺失,家长的溺爱纵容、过度保护等,长大有形成性格陷阱包括自卑、焦虑、依赖、不信任等。于是,现代父母都想努力营造一个完整、和谐的家庭。进入婚姻后,由于现实生活单调乏味,极其容易对婚后的生活产生倦怠感。或由于生活上细节的摩擦,意见不合导致产生矛盾,而男女双方存在唯一的纽带就是——孩子,毕竟是唯一血脉相通、骨肉相连。无论对于任何一方来说,小孩均是像从自己身上掉下的肉一样宝贵,谁都不想失去“自己的”生命延续。离婚意味着孩子需要主要跟随一方长期生活,于是另一方会焦虑、不舍、伤心。所以甘于维持原状。

        万一婚姻出现各种问题,到了不可修复的地步,该不该为了孩子不离婚?

        在我的客户里面,我听得最多的是,我为了孩子忍着不离婚。也许有的人因此而习惯了,慢慢地折服于“无性无情”的生活;也许有的人最终忍受不了,还是选择离婚。当然,考虑离婚的人不单只考虑是否为了孩子,还会如我前一篇所述的,还会考虑各种利益得失、日后生活、个人情感问题,所以出现有的离婚诉讼将小孩的抚养权作为分得更多财产的谈判筹码。

        硬生生地将两个不相爱或不适合的人困在一个空间中,无疑对夫妻两人是一个伤害,这个看似完整的家庭也会给孩子带来不利的影响。年幼小孩处于思绪敏感的时期,事实上父母是否和谐是可以感受得到。当父母在吵闹时,孩子会被惊吓造成容易恐惧的性格,日后也会造成暴躁的性格。继续跟一个不爱的人联手表演幸福的假象,难道小孩不会察觉吗?为了孩子委曲求全,孩子未必会感激你。为了摆脱痛苦或过得更幸福而选择离婚,孩子未必会责怪你。父母陪伴孩子身边成长确实重要,但这种陪伴应该对孩子起到积极作用的才是更重要。

        很多人误解的是,离婚就会丧失孩子吗?或者说,不抚养的一方就等于抛弃孩子吗?首先,法律规定,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探望权。探望权的设置一是为了保障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与孩子相处的机会,二是这种相处是必需的,并且是为了减少离婚对孩子的影响。获得抚养权的一方是必须配合,如果拒不配合的,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是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真的决定离婚,应该怎样减少对孩子不利的影响?

        首先,要让孩子明白,离婚并不是因为孩子的错,也不是父母抛弃孩子的做法,父母仍然爱孩子。其次,要将离婚的决定告知孩子,真诚地跟孩子沟通,袒露心声获得孩子的理解,并告知孩子懂得尊重。再次,确保探望权的实施,孩子均需要父爱与母爱,因此与不直接抚养的一方相处也是对孩子的成长极为重要。千万不要因为离婚怀恨对方,而阻碍探望权,离婚不是战场。即使离婚了,也应当在孩子面前树立对方良好的形象。可能因为对方过错导致离婚,但父母是孩子学习的榜样,不要一味在孩子面前数落对方的不是。离婚的负面情绪只能自己去消化,伤口自己去疗愈,真不该让离婚对大人的影响传导到孩子身上,孩子不该成为父母赌气的牺牲品。最后,不要过多的强调单亲家庭的不利影响。单亲父母要摆正自己的态度,不要认为单亲家庭的教育需要特殊化。影响孩子的成长很多因素,归于单一方面不科学,将所有的人生失败都让原生家庭来背锅,无疑不合理。


        缺憾的人生是真实的人生,除了生死,其他形式上的东西都是小事。儿孙自有儿孙福,莫为儿孙作远忧。

        “别把生活过得像一场战场,因为最重要不是打败谁,而是战胜自己、放过自己,并把离婚对所波及的人伤害降到。(出自《我离婚了》)”。